3月13日,在清流县城区农贸市场,保护野生动物联合执法队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一对摊位及沿街店铺进行检查,并向商户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知识。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进行野生动物交易,这样是以身犯法,害人害己,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在保护我们的家园,更是在保护自己。” 清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周伟泉说。
今年以来,一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春季行动”在清流全县迅速开展,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与县林业局、市监局等单位部门主动出击,联合开展打击整治活动。3月11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清流县积极响应,在“春季行动”基础上,成立野生动物联合执法队,从源头、运输、市场销售等环节上,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以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在清流县境内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重点山林,森林公安与县林业执法部门加强了日常的巡护巡查,进一步拆除野生动物猎捕工具。同时,联合印制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公告,引导全县民众积极参与抵制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各农贸市场、餐馆酒店、超市等交易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街串巷,明察暗访,逐一摸底排查是否存在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售卖捕猎夹、捕鸟网等捕猎工具的违法行为。
在各类养殖场,执法人员实地查看养殖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养殖种类和圈舍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养殖场所物种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并要求停止野生动物贩运、交易等行为。
在堵源头、整市场、摸底数等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清流县结合当前疫情形式,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宣传引导,号召民众“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嘴”,禁食野生动物;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管住自己的“脚”,不去野生动物聚集地;管住自己的“脑”,不贩卖野生动物非法谋利。
自开展“春季行动”以来,截至3月13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联合巡护巡察50余次,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清查市场、餐馆饭店和野生动物饲养场所770余家(处),立案查处破坏野生动物类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野生动物20头(只),拆除捕鸟网30余张。(彭 程 巫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