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党和政府,9万元到账了,我就等着这笔钱过年呢!”上月25日,三元区法院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2022年10月,张某在三明某公司的工地上打工,不幸摔伤,被送医治疗,但公司未赔偿张某损失。2023年3月,张某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2023年6月,双方达成调解,确认公司应支付给张某工伤赔偿9万元,并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配合张某办理工伤保险申领手续。因该公司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2023年9月5日,张某向三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但里面仅有几十元余额,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一直联系不上,执行干警辗转找到公司项目负责人林某。林某声称早已将相关材料邮寄给张某,让张某自行办理工伤保险申领手续,而张某因为缺少部分公司材料才没能申领到工伤赔偿。
为了让张某尽快得到工伤赔偿,执行干警将办理工伤保险申领手续缺少的材料一一罗列做好清单交予林某,林某同意和公司沟通协助张某提供所需材料。
工伤保险手续办理完成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林某,告知若公司不履行应赔偿给张某的9万元,公司将会被依法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甚至失信名单,届时会严重影响公司信誉和法定代表人利益,并要求林某将相关后果转告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
迫于执行压力,周某终于现身,声称目前公司没有资金进账,暂时无法履行赔偿款。执行干警向其解释,如果公司无法偿还,符合条件的,法院将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到时候连周某的个人财产也要被执行。周某听后立即转变态度,保证会向上游公司争取资金,请求法院宽限一段时间,不要让公司上失信名单。
上月8日,法院依法扣划了上游公司转账给被执行人公司的项目款9万元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案件得以执结完毕。
来源:三明日报(陈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