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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夜间调解化纠纷,为民服务“不打烊”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3-12-28 15:25:00        字体显示:

  “法官,为了尽快解决矛盾,我们想与对方进行调解,但是白天我们都要做事没办法抽出时间,晚上可以吗?”

  “只要你们能抽出时间,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灵地法庭采取“灯光法庭”方式,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为老百姓提供“不打烊”的司法服务,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2月,吴某林向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分社申请借款20万元,吴某恩、吴某福、晏某梅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吴某林未按约定履行到期还本付息义务。

  经多次催收无果,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分社诉至清流法院灵地法庭,请求支持其诉请。

  灵地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考虑到山区交通不便,且被告吴某林白天忙于工作,不方便到法庭的现实情况,承办法官决定提供上门服务,将调解场所定于当事人家中。调解中,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法规,并告诫被告拖欠借款时间越长,日后所要负担的利息就会越多,经济负担也就会越大。经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真没想到你们能体谅我的实际情况,上门来解决这件事,我愿意履行这个方案。”被告吴某林当场签字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清流法院将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举措,努力实现让“服务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来源:清流县人民法院(巫启荣 陈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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