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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是全国设立最早的精神文明专题馆,是福建省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三明市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讲解员2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1.承担日常讲解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展览馆宣教讲解工作。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形象:女身高1.60米(含)以上、男身高1.70米(含)以上,五官端正,气质大方,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并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4.年龄:1990年1月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待遇:工资2000元,缴纳工伤险。

  转正待遇: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一金。

  (二)食宿待遇:用人单位不提供。

  (三)年终待遇:参照市直单位做法,按规定享受伙食补贴和文明单位奖金。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体检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思维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合格后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附近期2寸免冠彩照)发送至邮箱:smlwpqzp@163.com或交市委文明办综合科黎女士处(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8幢3楼市委文明办综合科)。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2日,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电话通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4.咨询电话:0598-8242121黎女士。

  七、合同签订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录取。

  2.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附件: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讲解员招聘报名表

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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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三明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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