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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积极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
[明溪县委文明办]         2021-03-31 17:04:00        字体显示:

  为做好清明期间社会各界和群众祭拜、悼念已逝亲人和革命先烈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共同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祀氛围,明溪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倡议:

  倡导安全祭扫。提倡错峰祭扫,尽可能减少参与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按照祭扫场所管理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等,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路边、广场、小区、草坪等场所烧纸钱、放鞭炮,严防火灾事故。

  倡导文明祭祀。自觉摒弃焚烧抛散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奠、植树寄思、网络祭祀、集体共祭等绿色低碳祭奠方式。提倡使用可降解骨灰盒,选择骨灰存放或撒散、深埋、树葬、草坪葬等绿色节地葬式葬法,禁止骨灰装棺再葬,不修大墓、豪华墓,不设墓碑或墓碑小微化。

  倡导移风易俗。倡导从俭办丧、节俭祭奠,不搞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家训,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老人去世后不大操大办,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理念。

  倡导党员示范。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并在节俭治丧、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陋俗、立新风倡导文明祭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绿色殡葬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移风易俗,倡树新风,保护环境,共度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绿色的清明。(李火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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