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爷,您孙子的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到位了吗?” “到了,乡民政办每月都很及时的发给我们,感谢党和政府,要不是你们的关爱和帮助,我们爷孙俩可怎么办。”说着,李大爷双手紧紧地握着入户走访干部的手……
都说人生有三不幸,之一就是年幼时失去了父母。上面李大爷的孙子就是这种情况。孩子在其未满周岁时母亲离家出走,至今已经16年杳无音信,而父亲也于2019年因病去世,本就残缺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无父无母”的他现由爷爷独自抚养,家中生活仅靠政府低保金和爷爷务工收入维持。李大爷今年已75岁了,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一想到自己孙子的情况真是夜不能寐,心理总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
这块石头在2020年终于可以卸下了,省民政厅下发〔2019〕《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今年3月份以来,大龙乡民政办积极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排查、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够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据悉,目前我乡共有4名儿童符合条件,可申请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贴将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保障标准全额发放。目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福建省泰宁县大龙乡 杨爱英 杨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