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建宁县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对沿街商户非法占用公共资源、圈占公共停车位现象进行专项整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告知其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或者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占用或者禁止其他车主停车。经过清理整治,环境大有改观,道路畅通整洁。
“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大大降低了公共资源使用率。”建宁县城监大队副大队长熊碧江说。截至目前,执法队员已清理整顿3个公共停车场,清理石墩60余个,锥形筒70余个,其他各类杂物和障碍物60余个,进一步优化停车资源,提升市民的停车环境。(三明日报建宁记者站 曾程)